日期:2023-03-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安徽省农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政策主要针对农业工程领域的职称评审进行了规定。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农业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教学和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科学研究岗位包括高级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教学岗位包括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和教授;技术应用岗位包括高级工程师和技术员。
二、职称评审条件
1.科学研究岗位职称评审条件:
(1)高级工程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工作5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2篇或以上SCI论文或3篇或以上EI论文;
(2)助理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连读攻读期满,工作满4年,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3篇或以上SCI论文或4篇或以上EI论文;
(3)副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连读攻读期满,工作满5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5篇或以上SCI论文或6篇或以上EI论文;
(4)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满8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10篇或以上SCI论文或12篇或以上EI论文。
2.教学岗位职称评审条件:
(1)高级工程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工作5年以上,主讲过一门本科课程,发表2篇或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连读攻读期满,工作满4年,主讲过一门本科课程,发表3篇或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3)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工作满8年,主讲过一门本科课程,发表5篇或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3.技术应用岗位职称评审条件:
(1)高级工程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工作5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技术应用项目,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者有专利授权或取得软件著作权;
(2)技术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工作5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技术应用项目,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者有专利授权或取得软件著作权。
三、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审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2.学术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的学术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或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评审。
3.答辩:根据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组织申报人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情况、科研成果、教学业绩或技术应用情况等。
4.综合评定: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学术专家评审意见和答辩情况,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四、其他规定
1.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申报人,并对不通过的申报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2.职称评审结果有效期为5年。
3.申报人可以对评审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以上是对安徽省农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政策的解读。申报人在申请职称评审时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申报,争取获得职称评定。
五、适用的农业工程系列期刊推荐
1.《农业机械学报》:主要刊登农业机械化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机械设计、制造、控制、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论文。
2.《农业工程学报》:刊登农业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论文,涵盖了农业水利、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能源利用等多个方面。
3.《农业科学与技术》:主要刊登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和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农作物种质资源、生产技术、生物技术、资源利用等多个方面。
4.《农机化研究》:涉及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机械设计、制造、控制、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论文。
5.《中国农机化》:主要刊登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工程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农机装备、机械化种植、收获、加工、保护等方面的论文。
6.《中国农村水利水电》:主要刊登农村水利水电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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